(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月9日,记者从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暨招商引资动员大会精神,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支持全市民营企业发展,近期,酒泉市将面向全市民营企业开展一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专项评审工作。

本次专项评审属于阶段性工作部署,营业执照在酒泉市注册的民营企业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档案在酒泉市人事代理机构托管的工程类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自愿申请参加本次专项评审。企业推荐参加专项评审的本单位人员,须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缴纳半年以上社保金。申报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当年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推荐申报。申报人员应符合甘肃省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规定。申报人员每人每年度只能参加一次职称评审,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本次专项评审。

据了解,申报人、民营企业、职改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均须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单位账号创建按照《关于“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执行。个人网络申报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通过线下渠道申报评审职称不予认可。

专项评审工作3月中旬开始,4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职称信息系统开启时间为3月11日24时,3月31日24时信息系统自动关闭个人申报端口。

来源:《酒泉日报》

酒泉融媒记者:张  静

通讯员:赵  龙  张婷婷

编辑:杜文雅

审核:韩  蕾   终审:曹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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