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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教育在我内心产生了极大的震撼,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做新时代的好少年。”3月28日,在固始县检察院青少年“一站式”关爱中心,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对一起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龙(化名)开展了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和训诫教育仪式后,现场监督小龙进行一场特殊的教育活动。小龙通过佩戴VR头盔设备,在元宇宙中“经历”了监狱生活,切实感受失去自由的滋味后说。

此次涉案未成年人因法治意识淡薄、财物观念不当、家庭教育缺位等原因,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中,固始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基于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宣告仪式上,办案检察官首先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就附条件不起诉的概念、意义、考察期限以及遵守教育矫治要求,向涉罪未成年人小龙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随后,检察官向小龙宣读了训诫词,指出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给其自身、父母带来的伤害,对他的积极悔改予以肯定,告诫其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感恩父母,要服从监督、接受矫治和教育。

为了增强小龙对法律的敬畏意识,训诫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在该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心理宣泄室利用VR高科技虚拟现实技术,搭建监狱生活等全景环境,增强对小龙的教育警示效果。

固始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于2023年1月18日揭牌,该中心占地面积110平方米,共分为未成年人询问室、心理疏导测评室、心理舒缓室、心理宣泄室和团体活动室五个部分,集办案、帮教、心理疏导测评、家庭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是“未成年人成长旅途中安心休憩的地方”,为做好“朝阳事业”,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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