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缴纳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缴纳方式如下:

1.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二、

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1.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5.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再次鉴定。

三、

医疗事故怎么算?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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