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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继广州、深圳之后,中山、惠州、东莞相继发文,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迄今为止,粤港澳大湾区已经有5个城市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

当天,中山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外,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同日下午,惠州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指出购房居民家庭成员名下无房即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这意味着“认房不认贷”措施在惠州正式落地,切实为刚需置业群体提供助力。

当晚,东莞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正式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第5个落地“认房不认贷”的城市,助力刚需置业群体在东莞安居宜居。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和惠州将在9月1日0时起施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在实施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而中山在8月31日当天就执行“认房不认贷”新政。

中原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车德锐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稳定市场信心和市场预期,能较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南方日报记者叶永茵谢麦诗

张峰陈少宏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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