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0年出版的一本《评论家季刊》中,对资本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法律……”


(资料图片)

鱼类资源天生地养,是最接近普通人的自然资源之一,且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只需要付出一点资金购买装备就能一本万利,这也是禁渔、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的当下,为何仍有人甘愿铤而走险的原因。

2023年5月份,广东省两名男子在增城区西福河水域公然非法捕捞时,被海洋综合执法队当场抓获,现场收缴了电鱼相关工具,且查获26斤已经被捕捞上岸确认死亡的渔获,令人痛心的是,这26斤竟然都是手指长的小鱼苗,没有长大的机会,就被一锅端!

事情发生后引起了钓鱼圈的强烈反响,很多老钓友回想起最近的异常情况这才恍然大悟,“从前西福河的鱼也不算多,但是最近一段时间确实是很难钓,小杂鱼都不闹窝了。”

更可怕的是,毕竟河道上有很多监控死角,虽然当场抓获了电鱼人,但谁知道他们是否曾经在别处作案?电鱼行为究竟持续了多久?

为何电鱼被明令禁止,是因为电鱼无论是对操作人、还是对鱼都有很大概率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比如私自改装的电具一旦发生漏电,操作人轻则全身瘫痪,重则直接死亡。

对鱼而言,电具更是一种无差别的大杀器,无论什么体型、什么大小的鱼,甚至是鱼卵,都会在强大电流的冲击下死亡,哪怕有鱼侥幸逃离,也会因为电流的原因失去繁殖能力,而一些存活下来的鱼卵,更是会产生极高的变异概率,比如失去鳞片、身体扭曲、肉质发苦等。

对水体而言,电流也会同时造成覆盖区域内所有生命死亡,导致氧气含量迅速消耗,食物链一旦断裂,整片水域都会变成死水,几十年才能重新恢复过来。

五月份的西福河正值禁渔期,禁渔期间捕捞、使用电鱼这种明令禁止的方式捕捞,非法程度罪加一等,涉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因此执法人员在进行教育后,就将其移送到相关部门,按照案件的严重程度判断,两人或会背上刑事罪名。

与此同时,广东省农业农村局也根据相关条例,对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西福河进行了伤害价值评估,通过初步计算,两名电鱼人的行为对西福河至少造成了7800元左右的损失,为了能够尽快恢复良好生态环境,农业局决定要求当事人使用增殖放流的方式,从鱼苗商家处采购同等价值的当地鱼种鱼苗,在西福河进行“放生”。

8月11日,西福河流域人头攒动,很多附近的居民都来看别开生面的处罚现场,河岸边堆积了大大小小许多白色充氧袋,里面全都是活蹦乱跳的鱼苗,种类有草鱼、鲫鱼等当地鱼种,数量高达10万尾。

而被处罚的两名电鱼人脸色则是精彩纷呈,在农业局工作人员的督促下,不情不愿的剪开袋子,把鱼苗投放进河水中,在场的工作人员和热心群众也纷纷上前帮忙,小鱼苗很快就在水中游来游去,随后消失不见。

网友纷纷为这样的另类“放生”点赞,表示这些违法捕捞者就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亲手放走自己曾经不择手段捕捞的鱼!也有网友认为,对于非法捕捞者的处罚还是有些轻了,乱象需用重典,只有罚怕了,才能从根源上遏制住电鱼、毒鱼等违法行径发生的概率。

笔者认为,无论放生还是严惩,最重要的还是激起每个人的保护意识,希望各位如果发现违法现象,请及时保存证据进行举报,为生态环境向好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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