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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我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但我没有做到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而是给企业牵线搭桥收提成,违反了党纪国法……”山东省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原科长田某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2022年5月,肥城市纪委监委接到信访举报,反映某建材企业向公职人员送了3万元的“好处费”。

“主任,我们在查看该公司银行交易明细时发现,在反映人所说的时间段内,确有3万元从公司账户流向了李某的个人账户。”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的小陈说。

“看看李某在公司任什么职务,再查查这笔业务对应的账目记载了什么事项……”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单主任很快理出了思路。

然而,调取相关证据发现,李某作为公司项目经理,是以个人借款名义向公司借了3万元,借因不明。核查人员还发现,李某隔天将这笔钱以现金的形式取出。

“主任,这怎么办?顺着这3万元的流向查,我们的线索断了……”小陈有些着急。

“我们可以从外围突破,看看李某在这个时间段负责的是什么项目?与什么人来往比较频繁?”单主任帮助小陈梳理思路。

核查人员就李某该时间段在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等问题,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谈话瞭解。经调查,李某当时负责一个建材项目的投标,频繁往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还曾多次前往某高档烟酒超市。看着证据材料,单主任心中有了底:“咱们去会会这个李某。”

“我们发现你从公司借走了3万元,没有说明借钱用途。这笔钱你用来干什么了?”调查组开门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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